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对于开展2025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25〕4号)和学校《对于开展2025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我校推荐的2025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4月10日至4月14日。学校师生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及有关材料书面反映到学生工作处潘瑞甲老师处。联系电话:0771-3248615(办)。
师生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5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