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对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精神和学校《对于做好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工作的通知》(校学生工作处〔2021〕10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各班级民主评议、推荐,二级学院评选小组初步评审、公示;学校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审查复核。同意电气工程学院孙焕兰等468位同学、联办点崇左市职业技术学校隆志洋等154位同学获得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
现将推荐和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请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学校师生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及有关材料书面反映到学生工作处李玉燕老师处,联系电话:0771-3249969(资助办)。师生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1.2021年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名单 (本部468人)
2.2021年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名单(联办点154人)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