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对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和调整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院学生工作处〔2023〕15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各班级民主评议、推荐,二级学院评选小组初步评审、公示;学校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审核,现新认定电气工程学院卢严盛等109名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电气工程学院梁永椿等199名学生的困难档次;调整、增补和撤销电气工程学院卢严盛等385名学生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调整电气工程学院韦国健等38名学生2023-2023学年校内助学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调整和增补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
学院师生如对复查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及有关材料书面反映到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249969)。师生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 1. 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新认定、调整名单(308人)
2. 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增补、调整和撤销名单(385人)
3. 2022-2023学年校内助学金调整名单(38人)
学生工作处&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2023年3月31日